为进一步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优化零售点资源配置,保障消费者和零售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瑞丽市实际,德宏州瑞丽市烟草专卖局制定了《云南省瑞丽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公布。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随着瑞丽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原有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本次《规定》的出台,旨在科学合理配置烟草零售市场份额,防止无序竞争,遏制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兼顾便民消费与控烟履约要求,促进烟草零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原则
《规定》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合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设定零售点准入条件;二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布局标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合理配置原则,根据人口数量、交通状况、消费需求等因素划分区域并设定零售点数量上限;四是便民利民原则,保障消费者购买烟草制品的合理便利;五是控烟履约原则,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及公共场所控烟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区域划分与数量标准。将瑞丽市行政区域划分为城区、乡镇街道、农村行政村等类别,结合各区域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商业业态等因素,分别确定烟草制品零售点总量控制指标和间距要求。具体标准见《规定》附件。
(二)准入条件。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固定经营场所、合理布局条件,且不得位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门口一定范围内等禁设区域,并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程序。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瑞丽市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该局将依法进行受理、核查、审批,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后续监管。对已取得许可证的零售户,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布局规定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理直至吊销许可证。同时建立零售点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布局执行情况。
四、施行时间与解释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德宏州瑞丽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五、咨询与监督
公众可通过瑞丽市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窗口或拨打服务电话了解详情、提出意见建议。该局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规定》平稳实施。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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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4 03:19:55